声音传遍全场。
“本案被告人所涉嫌的过失致人死亡罪,法定最高型期仅为七年,经过十五年。”
伸出右手,食指敲击在红木桌面上,发出叩击声。
“也就是说,本案的法定最高追诉时效,仅仅只有十五年。”
“而从1992年案发至今,已经过去了整整十九年。”
“这远远超出了法律规定的最后期限。”
东方羽从公文包底部抽出一份文件复印件,高高举起。
“不仅如此。”
“辩方现向法庭提交一份关键历史书证。”
“这是当年西郊分局刑侦大队与矿区安监局联合出具的调查终结报告原档复印件。”
一名法警走上前,接过文件,转交给书记员台。
投影仪亮起。
大屏幕上显示出那份报告的扫描件,右下角盖着两个褪色的公章。
“报告最后一行清楚写着:经现场勘查,排除人为蓄意破坏可能,定性为意外安全责任事故。”
东方羽目光转向原告席上的陆诚,冷笑一声。
“基于以上客观存在的两点,辩方正式向法庭提出请求。”
“本案已过追诉时效,且已有公安机关做出的意外事故定论。”
“请法庭依法驳回自诉人关于‘故意杀人’的全部控告指控。”
“当庭宣布终止审理该案!”
旁听席传来低语声。
几名央媒记者快速在笔记本上记录下这一转折点。
审判席上,三名法官关闭麦克风,交头接耳的商议了一分钟。
随后,主审法官严肃的坐直身体,目光透过老花镜片看向原告席。
“控方代理律师。”
审判长再次敲击法槌,声音压下大厅内的嘈杂。
“辩方提出的程序性质疑存在充分的法律依据。”
“对于时间跨度长达十九年的陈年旧案,启动故意杀人死刑程序的审查门槛极其严格。”
“控方必须在此刻先行提供,足以实质性推翻原报告中意外定性的初步物证或证言。”
“绝不能仅凭主观推断继续庭审。”
“否则,本庭将采纳辩方辩护意见,依法驳回起诉。”
法庭内安静下来。
空调冷风吹过,带来一丝寒意。
整个审判庭所有人的目光,汇聚在陆诚身上。
夏晚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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