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拍嗰种。冇威亚,冇套路,冞靓嘅腾空踢。只有街头的搏命——拳拳到肉,肘膝并用。打完之后——两个人都冧低。冇人可以全身而退。“
甄子丹的眼睛亮了。凌之飞看到他攥着笔记本的手指收紧了一下。
“呢种打法——我一直想试。但从来冇导演敢拍。“
“我敢。而且我搵咗洪金宝做对手。“
甄子丹愣了一秒:“洪大哥?“
“系。佢演黑帮老大。最后一场——你同佢正面打。“
甄子丹沉默了几秒。然后他把笔记本还给凌之飞,拿起毛巾擦了擦脖子上的汗。
“我做。“
十月十八日,凌之飞约了任达华。
任达华比凌之飞想象中更安静。他到场时穿了一件灰色风衣,戴着一顶鸭舌帽,在咖啡馆的角落坐下来,几乎不引人注意。如果不是凌之飞主动走过去,没人会认出这个不起眼的中年男人就是演了二十多年电影的任达华。
凌之飞把笔记本递过去。任达华接过来,没有急着翻——先喝了一口咖啡,然后才打开。
他读得很慢。每一页都停留至少一分钟。读到老刑警得知自己患癌那场戏时,他放下笔记本,端起咖啡杯——手微微颤了一下。
“凌导演——呢个角色——佢知道自己几时死?“
“医生话三个月。但佢冇话畀任何人知。佢照常返工、照常查案、照常食饭。只不过——每做一件事——佢都知道系最后一次。“
任达华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那双手演过二十年的戏——拿过刀、开过枪、握过女人的手、也揍过人。此刻它们安静地放在咖啡杯两旁,像一个演员的全部履历。
“我做。“
三个人都定了。洪金宝、甄子丹、任达华。
凌之飞回到太子道办公室,在白板上的《贼》排期表旁边,用红色马克笔写了另一行字:
《杀破狼》——明年。
然后他坐回桌前,翻开Moleskine笔记本,继续写。窗外维港的灯火在十月的夜风里明灭不定。桌上摊着两部电影——一部即将开机,一部刚刚成形。
一部是热的——快、滑、闹。
一部是冷的——沉、重、痛。
凌之飞拿起笔,在笔记本上写下《杀破狼》的第一场戏:
“雨夜。码头。一个老男人撑着伞站在集装箱之间的缝隙里。雨水从伞沿滴落,在他脚边汇成暗河。远处传来汽笛声。他低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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