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2月,春节刚过,维港的烟花碎屑还没被海风吹干净。
庆功宴后第三天,凌之飞准时出现在新艺城办公室。麦嘉已经等着了,桌上摆着两杯鸳鸯奶茶和一份律师起草的版权转让协议。
“凌生,续集版权我们出50万买断,得唔得?“麦嘉笑眯眯地推过协议。
凌之飞扫了一眼——买断式转让,永久版权,不含任何分成。前世他清楚记得《最佳拍档》系列拍了四部,部部票房破千万。50万买断一个摇钱树系列,麦嘉这笔算盘打得噼啪响。
“麦sir,50万太少了。我不要买断,我要保留5%的续集票房分成。“
麦嘉的光头在日光灯下闪了闪,笑容没变但眼神锐利了几分:“细佬,续集还没开拍你就想分钱?万一扑街呢?“
“扑街的话,5%也分不到几个钱。但如果大卖——麦sir,你觉得会不会大卖?“
麦嘉沉默三秒,从抽屉摸出一根雪茄没点:“80万买断,外加续集票房超过1500万的部分给你3%分成。这是底线。“
凌之飞心里飞速计算:前世《最佳拍档2》票房2327万,超1500万部分827万,3%就是将近25万。加80万买断费,总共约105万。不算多,但他本来就不是靠续集赚钱——卖掉版权是为了腾出精力搞自己的电影。
“成交。“
麦嘉握住他的手,力道很大:“以后有剧本优先考虑新艺城。“
“一定。“凌之飞笑着回答,心里却想:优先可以,独家的门都没有。
签完协议,凌之飞直奔湾仔律师楼注册公司。前世港娱小说里主角注册公司都是找律师代办,简单得很。但80年代的香港公司注册远没有后世便捷——填表、查册、递交、等审批,整套流程走下来少说两三个礼拜。
“公司名称?“陈律师推着金丝眼镜问。
凌之飞想了想。前世那些小说里公司名字一个比一个霸气——“龙影““天映““东方“之类的,好像不取大名就对不起穿越者身份。但他清楚,一个新公司名字最重要的是好记好传播。
“亦迎樱电影有限公司。“
走出律师楼时,弥敦道的巴士正好驶过,车身上的《最佳拍档》海报已褪了色,但麦嘉的光头依然闪亮。公司注册要等,但剧本和选角不能等。
次日凌之飞带着《开心鬼》剧本去找徐克。推开尖沙咀旧楼三层工作室的门,导演正趴在剪辑台上打瞌睡,手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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