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里回荡着东方羽的声音。
“没错。”
这位律师掸了下西装袖口,语气果断,目光扫过两侧旁听席,随后落在审判长宋明远脸上。
“她就是一个精神分裂症患者。她的所听、所见、所谓的记忆,全部是不可信的幻觉产物。
这一点,京都安定精神卫生中心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无可辩驳。”
东方羽说完,双手撑在桌面上,身体微微前倾。
陆诚听完,点了下头,目光始终盯着对方,随后转向审判长,嘴角微微上扬。
“好。”
陆诚声音不高,语速放的很慢。
“既然东方律师坚持认为,人的大脑会生病,人的记忆不靠谱,人的感知全是幻觉。”
停顿片刻。
“那我们就来看一点不会生病的东西。”
陆诚从西装内袋掏出一枚黑色U盘,举起来,让所有人看清。
“审判长,原告方申请当庭展示一份新的物证。编号为原告第十七号证据,来源为本案证人林小蝶体内植入的微型存储芯片。
数据由我方技术人员在公证机关全程见证下导出,导出过程的公证书、技术参数报告与原始哈希校验值,已随证据清单一并提交。”
审判长宋明远接过法警递来的证据清单和附属文件,逐页翻阅。技术报告上盖着国家级电子取证实验室的钢印,公证书附有两名公证员的签字与执业编号。
宋明远翻到最后一页,抬头。
“证据来源和提取程序,本庭初步认定合规。准许当庭展示。”
陆诚将U盘交给法警。
法警走到法庭中央的多媒体终端前,将U盘插入。投影屏幕亮起。
东方羽盯着那块发光的屏幕,右手食指在桌面上敲了两下。东方羽转头瞥了旁听席第一排的赵启明一眼。
赵启明面无表情,金丝眼镜后面的目光落在屏幕上,一动不动。
屏幕画面显现。
画面中是一段视频。
第一视角。
镜头角度很低,大约是从一个人的胸口位置拍出去的。画面轻微晃动,带有鱼眼镜头的畸变。
一间装修考究的办公室。红木书架,紫檀茶台,墙上挂着一幅水墨画。画面中央坐着一个人,唐装,金丝眼镜,头发梳的一丝不苟。
赵启明端着一只白瓷盖碗,揭开盖子吹了吹,放回原处。
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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