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心鬼》落画后的第二周,凌之飞做了两件事。
第一件:签约演员。
他让陈律师起草了三份演员合约,分别给李丽珍、林珊珊和罗明珠。合约条款不复杂——亦迎樱电影签下三人为期三年的独家演出合约,期间亦迎樱拥有优先使用权,三人也可以接外活但需报备。片酬按场次计算,每部戏保底3万,票房过千万另有分成。
李丽珍的合约谈得最顺利。她母亲来签的字——一个在制衣厂做车衣的中年女人,翻来覆去看了合约三遍,最后只问了一句:“我个女读书唔会受影响吧?“
“不会。拍摄安排在寒暑假,平时阿珍照常上学。“凌之飞保证道。
李丽珍母亲点了点头,在合约上按了手印。李丽珍站在母亲身后,眼睛亮亮的,小声跟凌之飞说了句:“多谢导演。“
罗明珠的家签约也顺利。她家里开大排档的,父母都是爽快人,听说女儿拍电影赚了钱还上了报纸,二话不说就签了。罗明珠的父亲还硬塞了一袋炒栗子给凌之飞:“凌生,多谢你关照我个女。“
林珊珊的合约稍微麻烦一点。她当时在商业电台做DJ已经有固定收入,签约电影公司意味着要分出工作时间。凌之飞跟她谈了一个钟头,最后加了一条——允许她在非拍摄期间继续做电台节目,但不得接其他电影公司的戏。
“凌生,你开的条件不算苛刻。“林珊珊签完字后说,“但我丑话讲在前头,如果亦迎樱一年开不了一部戏,我可不陪你干等。“
“放心,不会让你等。“凌之飞回道。
三个演员签完,凌之飞又找了老钟头签了美术指导的长期合作约。老钟头本来就是自由身,在邵氏接散活,凌之飞给他开了月薪八千的固定底薪加项目奖金,老钟头叼着烟想了三秒就答应了。
至此亦迎樱的班底雏形有了:一个导演、一个美术、三个签约演员。麻雀虽小,但五脏算是齐了。
第二件事,是选下一部戏的剧本。
凌之飞在太子道办公室的墙上贴了三张白纸,分别写着三个候选项目:
纸上写着:《开心鬼2》——趁热打铁,原班人马,成本控制在200万以内,寒假档上映。
第二张写着:《搭错车》——歌舞片,讲述一个退役老兵捡到弃婴后含辛茹苦将其养大的故事。前世原版是1983年台湾新艺城出品,票房惨淡但拿了金马奖十一项提名。
第三张写着:《少爷威威》——喜剧片,讲述一个富家子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