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判决如下..."
"一、驳回原告陈志远的诉讼请求,婚生女陈欣然的抚养权维持由被告林美华行使。"
"二、原告陈志远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一次性支付拖欠的抚养费人民币六万六千元。"
"三、原告陈志远应按照原离婚协议的约定,继续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两千元,直至婚生女陈欣然年满十八周岁。"
"本判决为一审判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级法院递交上诉状..."
后面的话,林美华已经听不到了。
她的身体在发抖,眼泪无声地流下来,一滴一滴地落在膝盖上那条黑色的西裤上,晕开一个个深色的印子。
她赢了。
然然不会被抢走。
沈芸在旁边握着她的手,手心也是潮湿的。她的表情很平静,但陆渊看到她的喉结动了一下...那是在忍眼泪。
她没有哭。
律师不能在法庭上哭。
...
陈志远坐在原告席上,一动不动。
他的脸色在听到"驳回诉讼请求"的那一刻就变了。不是愤怒,不是震惊,而是一种更深层的东西...像是一扇门被关上了,永远地关上了。
然然是他唯一的亲生孩子。
他已经失去了两段婚姻,失去了生育的能力。
现在,他连女儿也失去了。
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失去...他还是然然的父亲,他还有探望权。但他知道,从今天起,然然再也不会叫他"爸爸"了。
不是因为法官的判决。
而是因为他自己。
三年的缺席,不是一纸判决书造成的。
他的律师在旁边低声说了些什么,大概是关于上诉的事。陈志远没有听,站起来,整了整西装,走出了法庭。
走到走廊拐角的时候,他停了一下。
转过头,看了一眼还坐在被告席上的林美华,又看了一眼旁听席上的陆渊。
那个眼神停留的时间很短,只有一两秒。
但陆渊捕捉到了。
那里面有恨。有不甘。有一种"这事没完"的意味。
还有一丝很淡很淡的、几乎看不出来的...悲凉。
陈志远收回目光,走了。
皮鞋敲在走廊的地砖上,咔咔响,越来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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